寧夏中小學校食堂不再引入社會力量承包經營
本報訊(中青報·中青網記者 馬富春)近日,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教育廳、發(fā)改委等6部門聯(lián)合發(fā)出通知,將規(guī)范全區(qū)食堂經營模式,要求中小學校食堂原則上由學校自主經營,不再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委托經營,已經承包或委托經營的不再簽訂新合同。確需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委托經營的,須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,并設置過渡期。
通知要求,中小學校食堂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,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從食堂盈利。高校食堂可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委托經營,凡有3個以上食堂的,鼓勵其中至少1個食堂由學校自主經營。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委托經營的食堂要堅持微利經營,學校不得收取租金和管理費用。
來源:中國青年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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